|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2026-2027学年学平险及校方责任 保险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有效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及相关活动中的安全与权益,降低学校面临的潜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学平险及校方责任保险服务供应商,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比选。具体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XZXBX2026010 2.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学平险及校方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3.采购标准:学平险100元/年/人 ,校方责任险15元/年/人。 4.参保学生范围:我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约3800人,自愿购买原则)。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可转包或分包;同时供应商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的公司、分公司、支公司或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保险类机构,有完善的快捷服务体系,有专业的服务队伍。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采购需求 (一)保障范围: 1.学平险,应涵盖学生意外事故、残疾;意外伤害门诊;住院治疗;疾病身故;普通重大疾病等。 2.校方责任险:①需保障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由于疏忽或过失导致学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课堂教育教学、文体活动、实训实验操作、学校组织的研学、集会、见习、实习等活动中的意外事故。②校方无过失责任险则针对学生在校内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外活动中,因自然灾害、学生自身原因、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学校的意外事故导致学生人身伤亡,学校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时。对于死亡的,由保险公司给予一次性不少于30万的经济补偿;对于伤残的,由保险公司以学平险赔付标准进行理赔。③被保险人未履行相应职责,或已履行职责行为不力或不当,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简称为“特定情形责任保险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包含以下情形:一是来自被保险人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二是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三是学生自杀、自伤;四是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五是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发生的;六是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被保险人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七是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八是其它意外因素。 3.列明扩展保险责任具体条款。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少于6人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责任保险条款。 (二)保险赔付金额: 1.学平险: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额不低于9万元/生;意外伤害门诊保额不低于6千元/生;住院医疗保额不低10万元/生;疾病身故保障保额不低于9万元/生;普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机梗塞、严重III度烧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瘫痪等)保额不低于2.5万元/生。 2.校方责任险:累计赔偿保额不低于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不低于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不低于50万元。 3.相关方案:如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方案、人性化理赔服务、特殊案件赔付方案、重大案件及纠纷案件理赔服务以及风险管理服务等。 四、服务合格标准 1.保险生效确认:保险公司按约定时间出具正式保险单,保险单信息准确无误,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与合同约定一致,视为保险生效。 2.服务承诺履行情况:在保险期限内,每学期末评估保险公司服务承诺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报告的提供质量、风险防范培训的组织效果、报案响应及时性、理赔服务效率和质量等。通过学校反馈、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价,满意度不低于80% 视为服务合格。如出现保险公司未按约定履行服务承诺的情况,学校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要求返还部分保费或终止服务,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理赔案例检验:在保险期限内,对实际发生的理赔案例进行检验。理赔流程符合合同约定,赔付金额计算准确,赔付及时到位,无理赔纠纷或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的,视为理赔合格。如发现理赔环节存在问题,保险公司应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专人对接服务:保险公司应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与学校对接,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随时解答学校、学生及家长关于保险产品的疑问,处理报案、理赔等相关事宜。客户经理应具备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校园保险业务流程。 2.定期回访:定期对学校进行回访,了解学校对保险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回访频率不低于每学期一次,回访方式包括电话回访、上门回访、问卷调查等,并形成回访记录存档。 3.协助理赔服务:在学生出险后,协助学校和学生收集整理理赔所需资料,指导填写理赔申请表格,跟踪理赔进度,确保理赔流程顺利进行。对于理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积极与学校、学生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4.风险预警与防范:定期为学校提供风险预警信息,根据季节特点、校园活动安排等因素,提示学校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如在夏季提醒防溺水安全,在组织大型活动前提供活动安全保障方案等。 六、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详见附件): 七、项目比选地点 晋兴职校陶英校区: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大宅村顺发路32号。 八、参选方需提交资料 按附件后报价文件要求的材料提供,并加盖公章。 九、相关时间信息 1.公告时间:本次比选公告于2026年6月13日至2026年6月22日在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2.递交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1:00止(北京时间)将相关纸质材料密封提交到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陶英校区陶英楼201总务处 ,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所有材料自行扫描成PDF文档,发送至jxzxzwc163@163.com邮箱。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不单独组织报名,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单位可在截止日期前递交响应文件。 2.比选结果将于比选评审结束后,在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网站上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晋江市磁灶镇大宅村顺发路32号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595-85855253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2026年6月13日 |
请关注“晋兴职校”微信公众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本站):0595-85852250;举报邮箱:jjsjxzx@163.com
晋江市晋兴职业中专学校 闽ICP备15025337号 技术支持:厦门叁壹教育有限公司